跳到主要內容

從新聞輕鬆學習考bar重要知識點>>每年必考的品格證據(Character Evidence)

各位小夥伴,今天從新聞學考BAR的專題要和大家一介紹的是美國證據法上的“品格證據”(Character Evidence)。這是Evidence科目裡五星級的超重要考點,每年考試都會出現好幾題呢!所以各位小夥伴們務必要好好把握這個考點喔!

品格證據 Character Evidence


根據新聞報導,今年受到諸多專註的李林溺死幼女案,在今年5月的時候,辯方律師傳喚了4名證人來為被告李林做品格證明。幾位證人分別證述被告在社區裏是一名安靜、溫和的人,也說被告和小孩的相處很好、脾氣很好,非常愛自己的孩子,買給孩子很多玩具等等。

各位小夥伴們可以一起來思考一下以上的證言應該如何評價呢?在什麽情形下可以引入品格證據呢?品格證據又分成哪幾種類型,適用上有什麽限制呢?就讓點小編帶大家來一探究竟吧!

*品格證據的證明方法

品格證據的證明方法有3種:

1.Opinion:證人必須證明有足夠對當事人的認知而產生這個opinion。例如證人與當事人間有長時間的認識。

2.Reputation:證人必須證明在該community內他很清楚當事人的名聲。

3.Specific Act:實際具體的行為。


上述第1種opinion和第2種Reputation是品格證據使用的default rule,且不能用舉例說明的方式來證明。在特定情況下才能使用上述第3種的Specific Act,例如當性格是被控罪名的一個構成要件時(例如defamation、negligent hiring等等),則可以同時使用上述3種證明方法,這些詳細內容我們都會在全套課程中再跟各位小夥伴做詳細的講解。


品格證據的使用

品格證據(Character Evidence)的使用在證據法考點裏非常複雜且多樣,首先必須區分 Character Evidence 的使用目的為何,若是做 impeachment 使用,其限制較少,通常都是可被允許的。

但若是使用目的是要用來做實質證明時,原則上在民事案件中是被嚴格禁止使用的,但注意也有少數例外可以使用的情形喔!


而在刑事案件中,在特定情況下是可以使用的,例如各位小夥伴可能都有聽過的open the door的原則,也就是只有被告可以open the door,檢察官永遠都不可以先攻擊被告的品格或者保護自己證人的品格

其他在品格證據(Character Evidence)的常見考點還有Habit Evidence、Rape Shield Law以及被告的Sexual Misconduct等等,這些考點就等之後的文章再陸續跟各位介紹~


☆案例分析

Michelson v. United States

被告Michelson被控賄賂聯邦稅務官員,被告作為自己的證人,證述自己確實有給付金錢給聯邦稅務官員,但主張是因為聯邦稅務官員的要求、威脅與教唆才給付。

被告傳喚了5名證人來證明自己的品格良好,其中兩名證人表示自己與被告認識達30年,其他證人也證述自己認識被告至少15年以上。部分證人證述被告的聲譽非常好。

檢察官在交互詰問時詢問證人是否聽說過被告在1927年3月4日時曾被判決違反紐約市關於手表商標的商標法罪名,其中有部分證人表示有聽過,部分證人表示沒有聽說過。檢方又再詢問是否有聽說過被告曾在1920年時因收受贓物被捕,證人們均表示沒有聽說過。

法院指出被告試圖透過引用品格證人與品格證據的方法來建立自己誠實和守法公民的形象,法院認為檢察官所提出的詰問是被允許的,因為若有關被告曾因收受贓物被捕的報導被品格證人所承認,將會削弱關於被告被稱為是誠實且守法的公民的說法。

由此案例可知,本案是由被告先open the door,引入品格證人欲借此主張自己是誠實且守法的公民。在被告引入品格證人,將此證據方法“開啟”後,檢察官就可以詰問正確的詰問方法來削弱該品格證人的證言證明力,來攻擊被告的品格。

-----------------------

歡迎透過以下聯繫方式與我們詢問詳細課程唷!


WeChat : PointBarReview

E-Mail : Contact@PointBarReview.com

FB: https://www.facebook.com/pointbarreview/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最完整CA BAR 資格審查手把手教學文來了!

  美國並沒有統一的律師考試,因此在美國取得LLM 的小夥伴大多選擇紐約與加州的律師考試,同時加州也是唯一接受海外執業律師考試的地區。 在2020 年8 月起,加州最高法院將加州的律師考試及格分數( passing score ) 做了永久性的調低,從原本的1440 及格分降為1390 分 ,這對華人考生而言難度變得簡單一些。 要怎麼報名加州律師考試呢?原則上分為兩個階段: (1) 註冊報名資格審查取得File Number ( Registration ) (2) 報名考試( Exam Application ) 今天這篇文章,點小編就來手把手的教大家如何做第一階段的工作:註冊CA BAR 報考資格審查( Registration )。 ★ 報考資格 想要報名CA BAR 的小夥伴們首先要做的一件事都是: 確定自己符合報名資格,並且註冊資格審查 。若小夥伴符合以下三種身分其中一種,就符合報名資格: 1. 美國本土Juris Doctor ( JD )  美國攻讀JD 的中國留學生所就讀的法學院只要是美國ABA 承認的均有報考資格,即如果念的是JD 的話直接具有報考資格,不論在國內念的學位是什麼。 2. 外國法學位+美國ABA-approved LLM 與紐約州相同,加州接受已經具有『外國法學位+美國ABA-approved LLM 』報名考試,該外國法學位必須與ABA-approved 的JD 學位要求相同(同樣是三年以上,以及每學期的學分等等要求),或是該外國法學位可以符合報考當地律師資格的要求。另外,就讀這個ABA-approved LLM 時,修的課程內容必須符合CA BAR Board 對學分的認定要求,必須包含以下學分: a . LLM 畢業總學分為20 學分以上  b. LLM 修習課程中,必須包含有四門CA BAR Exam 科目的課程,這四門課程所佔總學分數不得低於12學分。 (目前CA BAR Exam 科目有:Constitution, Torts, Real Property, Civil Procedure, Contracts, Criminal Law, Criminal Procedure, Evidence, Community Property, California Professional Resp...

美國律師事務所第一年Associate又加薪了!?

到底成為美國律師可以有多少的含金量呢?如果新進律師進入美國第一流的大型律所(Big Law),目前公開透明的公定起薪是第一年年薪18萬美金,而且 以每年加薪一萬美金的速度 在攀升! 現在正是一個律師薪資節節攀升的時期。原本,自從2007年1月22日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將第一年Associate的薪水從美金$145K提高至$160K之後,有將近十年的時間他們的薪水是沒有變的。一直到2016年的暑假,Cravath Swaine & Moore宣布將第一年Associate的薪水由$160K提高至$180K,才開始有許多的大型律師事務所也將薪資提高到一樣的標準。 然而,在2017年的1月,美國西岸有家律師事務所再一次的調整了第一年Associate的薪水,這也就是9個月內的第二次! 這家位於加州的律師事務所是Dovel & Luner,由九位律師(其中有三位是Associate)組成,這家事務所雖然規模甚小,但這些律師都擁有非常好的學歷與經歷,而且其薪資結構是非常強大的: Associate的薪資結構: 1st  year ▶  $200,000 2nd year ▶  $210,000 3nd year ▶  $230,000 4th year  ▶  $255,000 5th year  ▶  $280,000 6th year  ▶  $300,000 Dovel & Luner的年度bonus也是超過市場規模的,第一年Associate的bonus是$70,000,第二年Associate的bonus有$130,000,第四年Associate則可獲得$230,000的bonus!換句話說, 第一年Associate 加上分紅可以拿到27萬美金的高薪。 Dovel & Luner將第一年Associate的薪水調整為$200,000可能對大型律師事務所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但對於某些與Dovel & Luner規模類似的律師事務所是有影響的,也讓一些頂尖法學院畢業的學生,更願意在...

2026 NCBE 針對美國Bar Exam 改革大揭密- NextGen Bar Exam 最全新資訊! (下篇)

  在上篇中,我們做了NextGen Bar Exam 的全面FAQ 解讀,介紹了整個考試的重要資訊。還沒看過上篇的請參考以下文章: 2026 NCBE 針對美國Bar Exam 改革大揭密 -  NextGen Bar Exam 最全新資訊! (上篇) 本篇中,點小編將重點提供 7 類基礎執業技能 (Foundational Skills)和 9 個基礎概念及原則 (Foundational Concepts & Principles,即9 個法律科目)的具體介紹,讓我們一起來看看NCBE 眼中的新律師都要有些什麼能力吧! (圖片來自https://thebarexaminer.ncbex.org/article/summer-2022/facts-figures-22/ ) 1. 基礎執業技能(Foundational Skills) 在目前公佈的初步考試大綱(The preliminary Content Scope Outlines,最終稿會在2024 年確定)中, NCBE 將7 類基礎執業技能分成了“ A、B、C、D ” 4 個組,每組技能都有明確的評估目的 ,並且列出了一系列任務,要求考生應用法律原則和理論,處理特定的法律問題: 針對這四個group 的內涵,詳細介紹如下: 01. Foundational Skills Group A : Issue Spotting and Analysis, Investigation and Evaluation 發現問題與分析,調查與評估。 Group A 主要評估的是 考生在分析給定事實時能夠應用基本法律原則和法律推理的程度 。考察內容具體包括: 1. 確定影響案件結果的法律原則 :檢視考生能否辨識出可能影響個案結果的法律原則。 2. 識別與法律問題相關或決定性的事實 :考生需要確定哪些事實可能與案件中的法律問題相關,或起決定性作用。 3. 確定審查標準和/或舉證責任 :考生需要能夠確定適用於案件中的法律問題的審查標準和/或舉證責任。 4. 評估立場的優點和缺點 :根據相關法律規則和標準,考生需要確定客戶立場或對方立場的優點和缺點。 5. 確定需要調查的事實和策略 :在需要額外事實補充的案件中,考生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則和標準,確定要調查的事實或最佳的調查策略。 6. 評估可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