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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紐約Brooklyn Bridge設計競賽看考Bar知識點 — Unilateral contract考點分析

美國紐約市的布魯克林大橋 (Brooklyn Bridge) 連接著紐約曼哈頓與布魯克林區,相信小夥伴們縱使沒去過,也應該曾經在網上看過其他同學們分享在布魯克林大橋上拍的美照。 近日,紐約市議會與藝術研究機構範艾倫學院 (Van Alen Institute) 推出「 Reimagining Brooklyn Bridge 」的競賽計劃,向全世界徵稿,希望能改善布魯克林大橋人行道的可用性與阻塞問題,這項競賽將分為青年組、專業組,最終獲選者將獲得獎金 13,000 美元 ( 青年組則為 3,000 美元 ) 。就美國法而言, 此種競賽 (contest) 在定性上屬於 Unilateral Contract ,借此機會,今日小編就來向各位同學們介紹一下美國 Bilateral contract 與 Unilateral contract 的比較與相關考點唄 ! 一般 Bilateral Contract 在美國法中,一般常見的 Bilateral contract 便是土地買賣合同,譬如 A 要約人 (offeror) 提出要約,若對方 B (offeree) 承諾願意支付 100 萬美金買下房子, A 便會將 A 的房子賣給 B ,若 B 同意 A 的要約,則雙方即形成 bilateral contract 。換句話說, A 在此給出的 offer ,是在尋求 B 的 promise 。 Unilateral contract 除了上述的 Bilateral contract 外,美國法中也有所謂的 Unilateral contract( 單方契約 ) 。最經典的例子便是 懸賞廣告 (Reward Offer) ,任何人只要完成懸賞要求的任務 (Complete Performance) ,即可視為同意 (Acceptance) ,此時 Unilateral Contract 便成立。 而上述新聞中的「 Reimagining Brooklyn Bridge 」競賽 (contest) 其實也是一樣的性質,一但有任何人按照競賽規則投稿後,便屬於同意。同學們必須謹記在心的是,在 Unilateral contract 之下, A 給出的 offer 並不是尋求 B 的 prom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