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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簽證新規讓OPT 名存實亡,LLM要考NY BAR、工作可能有困難?!需要你一起行動反對!

9月24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宣佈了一項與簽證相關的新規則草案,要求改變現有F簽證(外國學生)、J簽證(交流訪問學者)和I簽證(外國媒體代表)目前實行的Duration of Status(簡稱D/S)制度。這個新規定將使得OPT 名存實亡,實際執行起來可能讓LLM 根本無法留下來考NY BAR,請一定要看完並立即行動起來! 

原本,這些簽證都可能會給一段比較長的期間,只要搭配有效的身份,就可以合法留在美國。比如說,F 簽證一次可以給予五年期間,只要期間有美國學校的學籍,學校核發I-20,則在I-20有效的期間內,都可以留在美國。如果A同學有五年的F-1 簽證,先在Berkeley 唸了一年的LLM,後來又申請到UCLA的 JD, 不需要申請新的F-1簽證,只要有UCLA 核發的I-20,就可以在美國合法再待三年。同理,如果A同學畢業後申請OPT, 拿到OPT 期間核發的新的I-20,則仍然可以用原本的F-1 簽證+ I-20合法有效待在美國。在持有這些簽證時,海關入境章上都會以D/S 表示,意思是只要這個人有合法的F, J 或是I 簽證身份,那麼就可以有效合法停留在美國,即便原本的F-1 已經過期了,只要還是學生身份,有合法的I-20,都還是合法居留。 

在9月24日頒佈的新規則中,國土安全部提出將D/S改為固定居留期(Fixed Time Period),當上述簽證所有人在美時間超過授權的固定居留期後,如果仍想留在美國,須向美國移民局(USCIS)申請延期停留(Extension of Stay,簡稱EOS),或者離開美國後向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入境口岸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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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則涉及F類簽證的主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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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規則草案,F或J類簽證持有人的居留時間將被縮短至其學籍或專案的結束日期,且不得超過四年(除非國土安全部認定其准許的居留期限為兩年)。期滿之後,必須申請EOS。 

(目前F類,J類和I類的持有者入境美國後,其I-94的到期時間為D/S,即只要持有者的身份有效,即可在美長合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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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則草案還把類簽證(ex. F-1 學生簽證) 到期後的準備離境的時間(grace period)從60天減少到30天;向申請EOS的F、J和I類簽證持有人定期收集生物識別數據;對申請EOS的F類簽證持有人制定明確的可延長居留的標準。 


新規則對F類簽證的影響 

上述規則一旦生效,目前合法居留在美國的國際學生和訪問學者的居留時間將被縮短至其在讀專案結束的時間,並且最長不得超過四年。這意味著LLM的同學在I-94上的居留時間將會是:1年+ grace period(30天)。如果想要延長在美時間,除了要操心OPT的申請之外,還要另行申請EOS。這對於小夥伴們畢業之後的考bar復習、考試乃至後續的工作實習都會產生極大的影響: 


  • 當前規則:
  • 大家在畢業前120天開始申請OPT,並在自己指定的日期開始起算(一般是畢業後60天內),另外,OPT 生效後90天內可以unemployed 仍然不算是非法居留。因此小夥伴們只要完成OPT的申請,就可以安心復習考Bar,在考完之後,想要繼續留在美國的可以找工作實習,想要回國的,在離開之前有充分的時間在美國境內旅行。 
  • 新規則:
  • 該規則如果實施,一切都將改變——除了OPT之外,還需要EOS被批准才能夠繼續留在美國。EOS和OPT都是由USCIS簽發,幸運的情況下,兩者都被及時批准(EOS在30天的grace period結束前被批准,OPT在30天後開始),這樣不會影響後面的停留與考試。但該規則最嚴重的問題是:EOS目前審批時間需要等半年以上!隨著大量F1簽證加入佇列,以後可能要等更久。 因此EOS什麼時候會被批准是一個無法確定的問題,這就意味著一旦超過30天的grace period還未收到EOS的批准時,就會面臨被迫離開美國的困境。 

※對 LLM的影響:

LLM 在學期間只有九個月,如果EOS 的審批時間長達九個月以上(新規通過之後很有可能發生),將會使得LLM同學畢業之後30天內必須離境,沒有辦法留下來考BAR! 

想要考BAR 必須要用其他簽證(例如:觀光簽證重新入境),以前沒有觀光簽證的同學,很大可能新的簽證會來不及下來,根本考不了。運氣好有簽證的同學,除了負擔新的簽證費用以外,還必須要重新調整時差而且負擔更多的機票和酒店住宿費用,增加許多考試成本與不確定性。 


新規則生效後可能發生的狀況: 

假設某校LLM的畢業時間為5月15日,NY Bar的考試時間為7月28日與29日。規則生效後,grace period只有30天,即6月14日OPT開始起算,同時需要EOS生效。以下列舉一些可能發生的狀況給同學參考: 


☆情況1:Alice準備畢業後考Bar,實習一年再回國。由於都是向USCIS遞交申請,為了省事她在畢業前120天同時遞交了OPT和EOS的申請,在4月1日報名了NY Bar的考試,並在畢業後開始認真復習。她及時收到了OPT的批准,但EOS遲遲未到,直到6月14日她仍未受到EOS的批准。最終Alice被迫離境,含恨無法參加考試。 


☆情況2:Emma同樣準備畢業後考Bar,打算實習一年再回國。但她吸取了Alice的教訓,在畢業半年前就遞交了EOS的申請,在畢業前120天遞交了OPT的申請。同樣在4月1日報名了NY Bar的考試,並在畢業後開始認真復習。但在5月初,Emma收到USCIS通知,其EOS的申請缺乏部分資料,需要補充。在Emma迅速遞交補充資料後,她還是未在6月14日之前獲得EOS的批准。最終Emma被迫離境,含恨無法參加考試。 


☆情況3:Jack同樣準備畢業後考Bar,實習一年再回國。他吸取Alice和Emma的教訓,認真準備申請資料,確保資料齊全,並且在畢業半年前遞交了EOS的申請,在畢業前120天遞交了OPT的申請。但直到6月初,Jack仍未收到EOS的批准。猶豫再三,Jack購買了6月14日的回國機票。最後Jack很幸運地在6月14日前收到了EOS的批准,可以繼續留在美國考Bar和實習,但機票的費用是一筆額外的損失。 


上述各案例雖然只是假設,但不可否認的是,該規則一旦被實施,對國際學生會產生巨大影響,其合法停留時間的不確定性被極大增強,同學們之後的學習生活,包括考Bar、復習、畢業後找工作都會面對更大的阻力和壓力。注意,這個新規定是適用於所有的國際學生簽證,不是只有法學院,所以未來EOS 的排期非常可能會遙遙無期。 

好在該新規則目前還未生效!大家還可以有反映意見的空間!這個新規則,自9月25日起進入30天的公式流程,接收公眾意見,到10月26日以前,所有人都可以在Federal Register網站上留言。如果留言的內容是substantive comments, 依照美國法律的規定,政府必須要給出回應與處理,不可以直接無視。希望大家一起參與留言,表示反對,讓規則制定者可以聽到更廣泛的聲音,扭轉這個對所有國際生都很不利的規定。 


參與留言的方法 

方法一: 
1) 進入以下網站: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9/25/2020-20845/establishing-a-fixed-time-period-of-admission-and-an-extension-of-stay-procedure-for-nonimmigrant 

2) 點選右上方 “submit a formal comment” 按鈕 

3) 進入填寫comments 的欄位,填寫完畢後送出。 



方法二: 


1) 進入留言遞交網站:http://www.regulations.gov 

2) 首頁下拉,在What’s Trending 欄位底下也可以直接找到: 

或是在檢索欄輸入“ICEB-2019-0006”進入該新規則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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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轉入頁面後,找到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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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選擇“Comment”直接進入留言輸入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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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或者進入標題鏈接,查看其他評論留言後發出自己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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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留言可以直接在評論欄輸入,也可以通過word或pdf作為附件上傳。但是評論區不可為空白,如果是以附件上傳的形式,評論區可以做簡要摘要。 


7) 在個人資訊部分,可以選擇填寫姓名,也可以選擇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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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留言撰寫完畢後,點擊“Submit Comment”遞交 


9) 留言的截止時間為:美國東部時間2020年10月26日11:59 PM (台灣時間2020年10月27日11:59 AM) 



已有留言參考 

截止到10月15日,對於該新規則的留言已經達到21335條。大家在撰寫留言時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思考,也可以參考已有留言作為借鑒。值得注意的是,國土安全局對於留言或評論的呈現方式給出了一些建議,大家最好能夠遵循他們的要求進行留言: 

1) 必須提交英文或者附有英文翻譯的版本; 

2) 如果是針對規則某一部分的修改建議,最好在留言中將該部分引用標注出來,同時說明建議修改的理由(理由中包括任何支持性的數據、資訊或者權威理論); 

3) 在留言中附上本規則的檔編號:ICEB-2019-0006; 

4) 所有留言內容及留言者提供的個人資訊,都會在http://www.regulations.gov 上被公開。 


這裏點編根據一些網路上整理出來的資訊,提供一些現有的留言角度,供大家參考,可以斟酌改寫成自己的意見。注意,請盡量將下面的評論換句話說,以避免被判讀成機器人洗留言而不採納。每一則留言不需要涵蓋所有角度,可以多次留言,提供不同角度的comments.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nd exchange visitors are the most tracked by ICE. 現在的SEVIS系統已經很好了,國際學生從進入美國開始,其身份就被SEVIS一路跟蹤,沒有必要修改已有的政策。 

An exact expiration date would increase backlogs at USCIS. 對應著前文說的EOS會嚴重拖延。USCIS平均處理時間在過去兩年裏已經減緩了46%。 

D/S does not increase visa overstays. 國土安全部認為國際學生overstay嚴重,所以要推行新規,但有學者指出其數據是錯誤的。 

D/S is good policy that allows for the flexibility necessary for pursuing education. 新規把學習時間一刀切,而現實中,攻讀學位所需時間會因選課、轉專業、轉學等因素或者個人原因而變化,本科可能超過4年才畢業,博士一般至少5年,碩士也並非都在預計時間內讀完。 

Losing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ill have an impact on the income of school and make school from other countries like Canada more attractive. Good resources are going to lose to other countries. 流失的國際學生將對學校的收入產生影響,導致好的資源流入加拿大等其他國家。 

According to https://www.dhs.gov/publication/entryexit-overstay-report, table 4, the overstay rate has been decreasing over the recent years and the average level is really low (around 2%). The proposed new rule is not necessary at all.根據https://www.dhs.gov/publication/entryexit-overstay-report(表4),近年來,國際學生overstay一直在下降,平均水準確實很低(大約2%)。新的新規則完全沒有必要。 

This regulation would increase unnecessary backlogs at USCIS, which has a lot of backlogs already. The average processing time if USCIS has already increased a lot in the recent years. 這項規定將增加USCIS不必要的積壓工作,而USCIS已有許多積壓工作。 

Giant tech companies rely on the labor market provided by the international graduates from academic institutes. For example, the foreign citizens make up nearly three-quarters of Silicon Valley tech workforce, and many of them are in the status of OPT with expired F-1 in the beginning period. Once the new rule is carried out, all companies will be influenced due to the lack of available employees. Meanwhile, the workforce gap cannot be compensated in a short term due to the required academic background. 依靠國際勞動力的大型科技公司將被嚴重影響(例如,在矽谷,外國公民占技術勞動力的近四分之三)其中許多人處於OPT狀態,F-1已過期。一旦執行了新規則,總這些公司都會由於缺少可用員工受到影響。並且由於學歷要求,短期內無法彌補這樣的勞動力缺口。 

Academic institutes will be directly affected. Almost all the research work in the academic institutes are done by the international graduate students, especially phDs. If the new rule is implemented, a lot of graduate students cannot finish the research work, say, within four years. This will lead to the delay or failure of many academic and industry projects in the long term. If the university allows graduate students to speed up towards the degree conferral, it will also weaken the quality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undermine the progress of U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the long term. 學術機構會受到直接影響。目前學術機構的研究工作,幾乎都是由國際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完成的。如果新規則實施,那麼很多國際生將無法在四年之內完成研究工作。從長遠來看,這將導致許多學術和行業專案的延遲或失敗。如果大學允許研究生加快學位授予的步伐,那麼從長遠來看,這也將削弱高等教育的品質並破壞美國科學技術的進步。 

If you make the rules more strict, it will actually increase illegal immigration, not decrease it. 如果制定太過嚴格的規則,實際上會增加非法移民,而非減少非法移民。 

American educators will be afraid of losing their jobs, students will feel afraid of the financial difficulties and other complications it will cause. 美國的教育工作者會害怕失去工作,學生會害怕經濟困難和其他麻煩。 


以上是所有留言中很小的一部分,僅供大家參考。大家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做出自己的留言,關鍵在於表達清晰、邏輯清楚。如果內容較多,且含有不同的論點,建議每個點分段撰寫,方便對方閱讀。 

最後,再次希望大家可以主動參與留言,這是與我們切身相關的立法,決定了之後我們能否安心復習、考試和工作。另外,點編想要強調的是,參與評論不會給評論者帶來任何負面影響,相反國土安全局也鼓勵各方參與評論,幫助他們考慮周全、完善立法。希望大家一起積極參與其中,發出聲音,維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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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次提醒一下,我們 10/24, 10/25 台灣時間早上10:00-12:00 將舉行NY BAR 線上說明會,除了說明NY BAR 的各種細節以外,我們會在說明會當中也再次跟大家說明這個法案會造成的影響。還沒報名的人趕快報名參加喔! 

報名按此:NY BAR美國法學院線上說明會亞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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