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NY Bar已經放榜啦!恭喜今年順利上榜的同學們,付出的努力終於獲得成果了!接下來就是向紐約律師公會申請Admission!點編整理了2020年最新版的表格以及需求,現在就帶家來看看申請Admission的程序以及需要準備的文件吧!
🌟2020申請Admission的程序與清單🌟
點編先提供給大家申請Admission要完成的項目checklist,各位小夥伴們可以看看自己完成了哪些項目,又有那些項目是接下來要完成的~
項目 | |
➤ Notice of Certification | 提交材料 |
➤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Questionnaire | 提交材料 |
➤ Affidavit | 提交材料 |
➤ Law Related Employment | 提交材料 |
➤ Original Certificates | 提交材料 |
➤ Form Law School Certificate | 寄送給法學院 |
➤ 50 Hour Pro Bono Requirement | 提交材料 |
➤ Skill Requirement Form | 提交材料 |
➤ Interviews | 本人面談 |
➤ Registration |
各位同學注意!所有遞交申請Admission的申請文件必須在收到New York State Board of Law Examiners核發給你的NY Bar考試通過通知後,以考試第二天起算的3年內遞交喔!
另外要注意的是,Skill Requirement Form 只適用於2018年秋季後才入學的同學們。如果是2018年以前入學,在這次二月考試才考上的考生,是不需要繳交這個文件的喔!
Notice of Certificate
成績單
紐約一共有4個Appellate Division Departments,分別是First Department、Second Department、Third Department、Fourth Department
如果你在考UBE之前已經通過NYLE, MPRE, 那麼通過UBE的時候,上述任何一個department 會直接寄發Notice of Certificate,證明你已經通過這些考試,申請宣誓的材料必須要附上這個Notice of Certificate.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Questionnaire
提交申請表格
要申請NY Bar Admission很重要的就是要填寫申請表格,表格可以在NY Bar Association的官方網站上找到,點編這裡提供二維碼給各位同學,裡頭雖然繁雜,大家記得要如實填寫哦!
申請表格
個人資料
教育背景
工作經歷
身心狀況
子女教養
財務狀況
Affidavit
Moral Character聲明書
為確保申請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申請NY Bar Admission時,申請人必須另外遞交兩份由他人協助出具的聲明書。
聲明書
這兩份聲明書的出具人必須具有良好的名聲(reputable persons),且認識申請人2年以上。
而這兩位出具人不可為以下四種
🈲️不可跟申請人的雇主聲明書出具人(employment affidavits)重復。
🈲️不可與申請人具有血緣或婚姻關係。
🈲️不可是其他向公會申請admission的申請人。
🈲️不可是申請人曾經就讀的法學院的教授或行政人員。
其中一份聲明書最好是由具有良好執業狀態的律師所出具(Preferably, one affidavit should be completed by an attorney in good standing)。聲明人所出具的聲明書應交給申請人,由申請人放在申請律師宣誓的材料中一並繳交。換句話說,這裡通常是找各位小夥伴以前的好朋友、已經在當律師的夥伴,願意幫忙背書就可以啦!
聲明人所出具的聲明書里必須提及事項
(1) 與申請人認識的時間長度和關係(the length and nature of affiant’s acquaintance with applicant)
(2) 聲明人對於申請人的道德與執行法律業務適當性的意見(affiant’s opinion as to applicant’s good moral character and general fitness to practice law)
(3) 聲明人出具前述意見的根據與理由(the basis for affiant’s opinion)
(4) 其他任何有助於判斷申請人的道德與執行法律業務適當性的資訊或事實(any other information or facts which affiant believes would be helpful in evaluating applicant’s character and fitness to practice law)
(5) 聲明人是否推薦申請人加入紐約律師公會(whether affiant recommends applicant for admission to the New York State Bar)
此外,過去規定這兩份聲明書還需要經過公證,但現在表格上已經沒有公證的欄位,所以已經不需要了喔!
Law Related Employment
雇主出具的聲明書
在前面提交申請表格(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Questionnaire)這裡,其中工作經歷這一項,必須要列出自21歲以後的全部工作經歷,或是至少過去10年的工作經歷,且每一份與法律有關的工作,都要請該工作的雇主(employer/supervisor)出具一份聲明書。
聲明書
工作內容
工作起迄時間
離職的原因
對申請人道德的簡短評估
如果申請人尚未從事過任何與法律相關的工作,則由現任雇主出具此份聲明書。如果申請人目前並無工作,則由上一份工作的雇主出具聲明書。
如果跟當時的雇主鬧翻了感情不好怎麼辦?可以找當時一同工作的同事,證明你品行良好也可以。
兼職經歷、在學期間擔任研究助理是否也要這份聲明書呢?基本上全職工作一定要繳交,兼職工作建議繳交,如果不繳交兼職工作的雇主聲明書,也有同學順利通過的例子,但NY BAR 是有權利向您就讀的法學院調取您當時申請法學院的文件的,所以確實也有同學被要求要符合自己當時申請法學院材料中,resume所記載的所有工作經歷。這點請同學自己斟酌,如果方便取得的還是可以盡量繳交。
雇主所出具的聲明書過去也是需要公證,但現在已經取消公證欄位,所以不需要經過公證就能直接送出了喔!
Original Certificates
律協出具的良好操守證明
如果先前申請人曾經有加入任何一個律師公會/協會(包含在自己國家所入的公會),需要請律協出具英文版的良好操守證明,以證明申請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且未受懲戒。
Form Law School Certificate
法學院出具的聲明書
在前面申請表格里(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Questionnaire)的第11項要填寫申請人的教育背景,必須寫下所有曾經就讀的法學院,申請人必須另外填寫Form Law School Certificate的第一部分,並將表格寄給曾經就讀的法學院,請法學院完成表格的第二部份後寄回給Appellate Division Departments。
聲明書
申請人必須另外填寫F第一部分,並將表格寄給曾經就讀的法學院,請法學院完成表格的第二部份後寄回給Appellate Division Departments。
特別提醒的是,每一間申請人就讀過的法學院,都要寄一份Form Law School Certificate表格過去喔!這部分是要由學校自己寄送的,不是由申請人寄送。通常美國的法學院都有專門的人員處理這件事情,只要發個郵件請學校幫忙寄送就可以了。
Skill Requirement Form
律師執業能力證明
紐約州律師考試委員會在2015年12月發佈了通過律師考試者申請Admission時新的實務經驗要求(New Skills Competency Requirement),並且適用於2018年8月以後就讀LLM的所有人。
律師執業能力證明完成方式
(1) 學校特別開設的實務課程(Pathway 1)
(2) 就學期間實習/實務課程 15學分(Pathway 2)
(3) Pro Bono Scholars Program(Pathway 3)
(4) 律所實習六個月,必須全職連續不間斷(Pathway 4)
(5) 律師執業一年或兼職兩年(Pathway 5)
聲明書
請50個小時Pro Bono的監督者(Supervisor)出具聲明書。
更詳細的說明請參見這篇文章
50 Hour Pro Bono Requirement
公益法律服務的要求
申請人需請50個小時Pro Bono的監督者(Supervisor)出具聲明書,以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前已完成Pro Bono的要求。
聲明書
請50個小時Pro Bono的監督者(Supervisor)出具聲明書。
詳細如何完成請看這邊~
Interviews
面談
所有申請人都需要接受the Appellate Division Committees的成員所進行的面談,以瞭解申請人的道德和身心狀況(Character and Fitness)。
在NY BAR 收到申請宣誓材料之後,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後,會收到紙本信件,預告可能的interview 以及宣誓典禮時間,可能是兩三個月後的時間。每個department的做法並不相同,安排的宣誓時間也不一,但通常在遞交申請之後,等上半年才能宣誓是很正常的事情。
基本上這個interview會跟宣誓排在一起,就是個走個程序的性質,在整個admission process期間申請人都必須具有有效visa, 持有觀光簽證B1/B2和任何其他簽證都可以符合,但如果是正在轉換H1B的小夥伴,要特別小心,如果發現時間排在OPT已經過期,H1B又還沒拿到的時候,可能必須要求延期,因為NY BAR 會要求你出示有效的美國簽證才能參加interview喔。
Registration
註冊
申請人需提交registration statement和美金375元的兩年期註冊費(biennial registration fee)給Office of Court Administration。所需要的表格會在NY BAR 寄面試通知給你的時候提供。
以下點編再幫大家整理出4個紐約法院Department最接近現在的宣誓日期:
◉ First Department
7、8月之外,每月1次
◉ Second Department
每月都有1次
◉ Third Department
每年1月和6月有大型宣誓典禮,並有其他小型宣誓時間
◉ Fourth Department
每年的1月和6月
這個必須在去宣誓之前就先繳清費用。接下來只要在指定的時間去面試和參加宣誓典禮,就可以正式成為紐約律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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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的律師Admission相對程序比較複雜,文件的要求也比較多,希望經由上面的說明能夠幫助各位同學更清楚瞭解相關的程序!
這次沒考上的同學也不要氣餒,可以考慮我們秋季的課程再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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