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何種抗議是能夠被允許的呢?美國憲法超重要考點–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的保護



繼先前陸續推出的看新聞學考bar重要知識點專題,希望能讓小夥伴們以較輕鬆的方式來學習這些重要的考點。今天點小編要帶大家閱覽的新聞與美國Constitutional Law上非常重要的First Amendment言論自由保護(Freedom of expression)有關,是每位小夥伴備考時一定要清楚掌握的考點喔!




在今年5月的時候,西雅圖有一群環保人士在西雅圖第二大街的摩根大通銀行前抗議,要求摩根大通銀行停止就加拿大焦油沙項目的投資,因為他們認為焦油沙的提取將增加溫室氣體的排放,造成全球暖化。

在抗議過程中,他們佔用了機動車道,整場活動持續了將近5個小時,因為此次抗議活動並沒有事先申請許可,且抗議者在機動車道上搭建了4個大型帳篷,造成交通阻塞,有14人更被以妨礙交通之名被逮捕。

不約而同地,在今年6月,西雅圖另外一場反對貧窮、種族歧視和軍國主義的「華州窮人運動遊行」,也有7人被警察以妨礙交通罪逮捕。

美國是一個非常重視言論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的國家,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更是人民主張言論自由保護的重要基礎,也是每次考試一定會出現的重要考點,甚至也是Essay考題的常客。到底什麼樣的言論是受到美國憲法保護的呢?政府又可以對其作出何種限制呢?現在就讓我們帶大家來看看美國律師考試當中,Constitutional Law的重要考點吧!

1
Freedom of Expression
依照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規定,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不可以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而依照限制言論的方法,會適用不同的判斷標準:

如果是限制某些言論內容(Content-based restriction),原則上適用嚴格的審查標準(Strict Scrutiny),政府必須要有compelling interest才能加以限制。

另一方面,若言論內容本身是中性的(Content-neutral),則適用中度的審查標準(Intermediate scrutiny),政府只在有substantial government interests的時候才能進行管制。

還有一些是政府例外可以管制言論的情形,例如:

  1. 政府身為發言人時(Government as speaker)
  2. 猥褻言論(Obscene Speech)
  3. 誹謗言論(Defamation Speech)
  4. 以及本則新聞涉及的「中立言論的時間、地點和方法管制」(Content-neutral time, place, and manner regulation)
商業性言論(Commercial Speech)則是屬於低價值言論,政府可以加以管制,但不得完全禁止

2
Place, Time, and Manner
          中立言論的時間、地點和方法管制
針對中立言論的時間、地點和方法管制,主要分為是在「公眾場合」(Public Forum)或是「非公眾場合」(Non-public Forum)進行的言論而有不同程度的管制。

▼▽▼顧問提醒▼▽▼
原則上在公眾場合所進行的言論因為涉及到公共利益的範圍較大,政府可以進行比較嚴格的管制,所以政府在一定的範圍內,可以要求大型聚會必須事先申請利用公共設施的許可,還可能限制擴音器使用的音量與時間等等。


本篇新聞涉及到交通秩序的維護,也是屬於此一類型喔!

3
美國言論自由的案例分析
ACLU v. Denver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of Colorado是一個民間團體,起訴主張被告Denver政府對於遊行路線與區域劃分的管制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

本案起源於2008年時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將在Denver舉行,在會議舉行前的18個月前的2007年4月,國土安全部將此大會認定為「國家特別安全事件」,Denver組成一特別委員會,與許多組織代表(包含原告在內)共同商議安全計劃(security plan)。

被划定在安全邊界(security perimeter)內的Chopper Circle,部分的7th Street 和9th Street,將禁止對公眾開放。為了讓民眾能夠實現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言論自由,政府將位在管制區附近的Parking Lot A的一部分划定為「公共示威區域」(Public/Demonstration Zone)
在2008年2月,政府又另行規定了在大會舉行地點附近的集會遊行路線(Parade routes),原告組織也參與了部分遊行。原告認為被告的這些管制措施,造成遊行時所發出的視覺和聽覺效果,無法確實傳達到大會建築物內,而且在周日時所能遊行的路線範圍更小,無法進入Chopper Circle,讓他們的聲音無法接近到這個會議,而主張政府的管制行為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原告確實證明瞭以上的言論管制方式影響到他們的言論表達方式,但被告也證明瞭此類管制其實針對言論內容中立的管制,而且是為了達成important government interest,而且也還提供了其他的管道和路線供原告表達言論,因此原告的第一修正案權利並未被侵害,也不得請求injunction。
McCullen v. Coakley
這是一個201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的判決。原告在進行墮胎的診所附近進行傳單的派發,被麻州州政府政府禁止。州政府頒發了一個刑法規定,任何人除了墮胎診所的病人以及工作人員以外,如果進入或是停留在進行墮胎診所附近區域的35 英尺之內 ("enter or remain in" an area within 35 feet of entrances to abortion clinics),都是刑事犯罪。原告主張此一州法規定的abortion buffer zone違憲,起訴以麻州的attorney general Martha Coakley作為被告。

最高法院毫無反對意見,一致通過這個35 feet的abortion buffer zone是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麻州主張,這個州法是為了公眾安全,讓民眾可以安全到達醫院。但最高法院認為此一規定並沒有narrowly tailored to achieve the interests of public safety and access to healthcare facilities. 該法律不當的剝奪了過多人民的言論自由,超過合理必要的規範,因為這些派發傳單、示威遊行的言論表達方式,是以每週一次的頻率運作的,雖然確實對病人就醫造成影響,但是州政府並沒有先尋求比較不侵犯人民言論自由的方式(例如:以非刑法的手段像是罰金等等禁止在醫院周圍散布傳單或抗議行為,或是先向法院申請對這些團體的禁制令等等)。州政府主張他只是選擇了一個讓警察執行業務比較容易的方式,而最高法院認為這並不構成可以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理由。因此判決原告勝訴,該州法違憲。

美國法上在涉及言論內容的管制的時候會給予人民比較周全的保護,但在中立言論的時間、地點和方法管制上也給予政府應有的管理權限。希望透過本篇文章的說明,能讓各位小夥伴們更清楚認識美國在言論自由管制上的差異喔!

想要瞭解更多的美國法嗎?想要知道美國律師考試都考哪些東西嗎?我們即將在十月份到美國的各個法學院舉辦說明會,為大家介紹紐約州律師考試要注意的事情還有準備時程,而且Point Bar Review的總顧問Nancy會親自到場,所有你想問的問題(包括各種考bar的問題和吃喝玩樂問題)都可以在這時候獲得解答!如果有小夥伴願意擔任自己法學院的學生代表,報名我們全套培訓課程會有特殊優惠喔!歡迎掃描以下兩位小助手的QRCODE詢問詳情:) 


Point 美國律考顧問中心
WeChat : PointBarReview
E-Mail : Contact@PointBarReview.com


Point 小助手
要申請進入咨詢討論群,獲得最新消息
以及和專業的顧問團隊請教,戰友交流,
就趕快掃碼和小助手說吧!


Point 小助手 2 號
要申請進入咨詢討論群,獲得最新消息
以及和專業的顧問團隊請教,戰友交流,
就趕快掃碼和小助手說吧!

   點小編
歡迎個人轉發。
未經授權,其他媒體,
微信公眾號和網站不得轉載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美國律師事務所第一年Associate又加薪了!?

到底成為美國律師可以有多少的含金量呢?如果新進律師進入美國第一流的大型律所(Big Law),目前公開透明的公定起薪是第一年年薪18萬美金,而且 以每年加薪一萬美金的速度 在攀升! 現在正是一個律師薪資節節攀升的時期。原本,自從2007年1月22日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將第一年Associate的薪水從美金$145K提高至$160K之後,有將近十年的時間他們的薪水是沒有變的。一直到2016年的暑假,Cravath Swaine & Moore宣布將第一年Associate的薪水由$160K提高至$180K,才開始有許多的大型律師事務所也將薪資提高到一樣的標準。 然而,在2017年的1月,美國西岸有家律師事務所再一次的調整了第一年Associate的薪水,這也就是9個月內的第二次! 這家位於加州的律師事務所是Dovel & Luner,由九位律師(其中有三位是Associate)組成,這家事務所雖然規模甚小,但這些律師都擁有非常好的學歷與經歷,而且其薪資結構是非常強大的: Associate的薪資結構: 1st  year ▶  $200,000 2nd year ▶  $210,000 3nd year ▶  $230,000 4th year  ▶  $255,000 5th year  ▶  $280,000 6th year  ▶  $300,000 Dovel & Luner的年度bonus也是超過市場規模的,第一年Associate的bonus是$70,000,第二年Associate的bonus有$130,000,第四年Associate則可獲得$230,000的bonus!換句話說, 第一年Associate 加上分紅可以拿到27萬美金的高薪。 Dovel & Luner將第一年Associate的薪水調整為$200,000可能對大型律師事務所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但對於某些與Dovel & Luner規模類似的律師事務所是有影響的,也讓一些頂尖法學院畢業的學生,更願意在...

你有資格報考美國律師嗎?讓Point 告訴你

隨著春假的結束,時間也到了四月,你知道這時候什麽事要發生了嗎 ?? 就是報名 美國律師考試 啊 !!!! 不管你是還沒出國的法律人,還是有志於往美國發展的已執業律師,究竟各位小夥伴們有沒有應考美國律師的資格呢 ? 讓點小編來為大家解惑吧 !! 大體上來說,目前最多人想參加的是紐約州與加州的律師考試,讓我們來看看這兩個考試所需要的資格: 紐約州與加州的律師考試資格 紐約律師考試 (NY BAR ) 想要考取紐約律師執照的考試資格分為四種 : 1 、 ABA Approved Law School Study (JD graduates) 2 、 Law Office Study/Clerkship 3 、 Unapproved Law School Study 4 、 Foreign Law School Study 以上四種資格,分別由 Rules of the Court of Appeals 來規範 (520.1–520.6) 來規範 其中,若是資格 1 , ABA-approved Law School JD 畢業生,基本上是具有資格報考美國任何一州的律師考試的。如果不是畢業於 ABA-approved Law School 的 JD ,則屬於資格 3 ,必須要在該州取得律師執業資格,並且在報考 NY BAR 考試前的七年內,有五年的律師執業經驗,才可以報考。基本上華人考生幾乎沒有人使用這個資格。 絕大部份到美國唸 LLM 的小夥伴,使用的都是資格 4 的 Foreign Law School Study 來報考: 具有一個美國以外的法律學位+美國 ABA-approved Law School 的 LLM ,需要滿足 Durational Requirement 以及 Academic credit requirement 。     其中, Durational Requirement 要求 LLM 考生在美國境外取得的法律學位,必須要有等同於美國 ABA-approved legal study 長度的學習時間,也就是 JD 學位所需的三年時間。因此,只要曾經在其他國家取得法律學士學位,或是就學期間三年以上的法學碩士學位等等,都可...

最完整CA BAR 資格審查手把手教學文來了!

  美國並沒有統一的律師考試,因此在美國取得LLM 的小夥伴大多選擇紐約與加州的律師考試,同時加州也是唯一接受海外執業律師考試的地區。 在2020 年8 月起,加州最高法院將加州的律師考試及格分數( passing score ) 做了永久性的調低,從原本的1440 及格分降為1390 分 ,這對華人考生而言難度變得簡單一些。 要怎麼報名加州律師考試呢?原則上分為兩個階段: (1) 註冊報名資格審查取得File Number ( Registration ) (2) 報名考試( Exam Application ) 今天這篇文章,點小編就來手把手的教大家如何做第一階段的工作:註冊CA BAR 報考資格審查( Registration )。 ★ 報考資格 想要報名CA BAR 的小夥伴們首先要做的一件事都是: 確定自己符合報名資格,並且註冊資格審查 。若小夥伴符合以下三種身分其中一種,就符合報名資格: 1. 美國本土Juris Doctor ( JD )  美國攻讀JD 的中國留學生所就讀的法學院只要是美國ABA 承認的均有報考資格,即如果念的是JD 的話直接具有報考資格,不論在國內念的學位是什麼。 2. 外國法學位+美國ABA-approved LLM 與紐約州相同,加州接受已經具有『外國法學位+美國ABA-approved LLM 』報名考試,該外國法學位必須與ABA-approved 的JD 學位要求相同(同樣是三年以上,以及每學期的學分等等要求),或是該外國法學位可以符合報考當地律師資格的要求。另外,就讀這個ABA-approved LLM 時,修的課程內容必須符合CA BAR Board 對學分的認定要求,必須包含以下學分: a . LLM 畢業總學分為20 學分以上  b. LLM 修習課程中,必須包含有四門CA BAR Exam 科目的課程,這四門課程所佔總學分數不得低於12學分。 (目前CA BAR Exam 科目有:Constitution, Torts, Real Property, Civil Procedure, Contracts, Criminal Law, Criminal Procedure, Evidence, Community Property, California Professional Resp...